产业功能区人才公寓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比选公告

2022.10.10

产业功能区人才公寓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未来智造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产业功能区人才公寓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产业功能区人才公寓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1.2 项目业主:成都未来智造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项目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银定桥社区,成简快速路南侧、吴家祠路北侧、联语街(规划道路)东侧、银定北巷(规划道路)西侧;

1.4 项目概况产业功能区人才公寓为片区产业项目配套人才公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742.58平方米(约68.6 亩)纯居住用地,容积率约2.5,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其中包含销售型物业(住宅);配套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市政设施、垃圾用房、物业用房等)。

1.5 比选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章《合同协议书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完成时止,具体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确定,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及以上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201901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 1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规划总用地面积60亩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

2.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2.5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信誉,2019年以来无违法经营记录,未处于行业禁入期、行业黑名单或选人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6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成都市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网址:http://cds.sczwfw.gov.cn/cdzjcs)公布的中介机构资源库中的单位,且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网址:http://mpnr.chengdu.gov.cn/dchy/#/)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分不低于80分,同时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布的最新一期成都市房产测绘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分值不低于60分。

2.7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8 本次比选 接受 联合体

、比选文件的获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3.1有意者请于20221011日至20221013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将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WLZZ20210702@163.com)并电话告知028-27339713需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按比选人要求完善资料经比选人审核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资料如下: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

3)①资质证书,②《成都市网上中介服务大厅》中介机构资源库入库截图,③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分截图,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布的最新一期成都市房产测绘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注:未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有权拒绝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202210201000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517会议室

注: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书时应做好防护措施,请按照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执行防控相关要求。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乐动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http://www.mudtap.com)上同步发布。

、联系方式

人:成都未来智造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简阳市养马镇石养路2号附13号(属简州新城范围内)10栋3楼

人:康女士

   话:028-27339713